基本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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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 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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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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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 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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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开具税收票证损失核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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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力类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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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征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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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定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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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四十五条第三款
2.《税收票证管理办法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公布,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修改)第四十二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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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对象
(可多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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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 单位
R 个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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启动类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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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 依职权
£ 依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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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量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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―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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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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―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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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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―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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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办类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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―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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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方式(可多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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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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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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―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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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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―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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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施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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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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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辖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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溪南街道、凤美街道、京冈街道、渔湖街道、砲台镇、登岗镇、地都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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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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揭阳市榕城区渔湖街道空港大道北一路3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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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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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开具税收票证(含未销售印花税票)发生毁损或丢失、被盗、被抢等损失的,受损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清点核查,并由各级税务机关按照权限进行损失核销。《税收缴款书(出口货物劳务专用)》《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》、印花税票发生损失的,由省税务机关核销;《税收缴款书(税务收现专用)》《税收缴款书(代扣代收专用)》《税收完税证明》发生损失的,由市税务机关审批核销;其他各种税收票证发生损失的,由县税务机关审批核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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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量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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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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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guangdong.chinatax.gov.cn/gdsw/nsfw/nsfw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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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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―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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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办理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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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诺办理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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―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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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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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点击展示《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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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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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介服务及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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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衔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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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管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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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常监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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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对丢失印花税票和印有固定金额的《税收缴款书(税务收现专用)》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,税务机关应当要求其按照面额赔偿;对丢失其他视同现金管理的税收票证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,税务机关应当要求其适当赔偿;
2.未填用的《税收缴款书(出口货物劳务专用)》《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》、印花税票需要销毁的,应当由两人以上共同清点,编制销毁清册,逐级上缴省税务机关销毁;未填用的《税收缴款书(税务收现专用)》《税收缴款书(代扣代收专用)》《税收完税证明》需要销毁的,应当有两人以上共同清点,编制销毁清册,报经市税务机关批准,指派专人到县税务机关复核并监督销毁;其他各种税收票证、账簿和税收票证资料需要销毁的,由税收票证主管人员清点并编制销毁清册,报经县或市税务机关批准,由两人以上监督销毁;税收票证专用章戳需要销毁的,由刻制税收票证专用章戳的税务机关销毁;
3.税务机关应当定期对本级及下级税务机关、税收票证印制企业、扣缴义务人、代征代售人、自行填开税收票证的纳税人税收票证管理工作进行检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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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享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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―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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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查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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―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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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查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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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途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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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3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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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度结果查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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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www.etax-gd.gov.cn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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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果名称及样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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―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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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果公示渠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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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guangdong.chinatax.gov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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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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―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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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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追责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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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,应当承担相应责任:
1.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;
2.滥用职权,故意刁难扣缴义务人的;
3.法律、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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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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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纪检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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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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揭阳市榕城区渔湖街道空港大道北一路3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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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受理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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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纳税服务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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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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揭阳市榕城区渔湖街道空港大道北一路3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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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访受理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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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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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和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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揭阳市榕城区渔湖街道空港大道北一路3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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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救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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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复议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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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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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和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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揭阳市榕城区渔湖街道空港大道北一路3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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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诉讼管辖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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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(仅供参考。具体案件中,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诉讼受案范围,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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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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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言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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